更新时间:2018-06-04 20:43作者:王华老师
监察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重要任务。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就要扎紧制度的笼子,提高管党治党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的统一,实现党规和道德共同发力,自律与他律互补、高标准与守底线兼顾。《准则》如灯塔,《条例》是警钟,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思考和战略谋划。《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对党章中关于廉洁自律需求作了进一步阐发,使之具体化。准则坚持正面倡导,把原来的52个“不准”纳入党纪处分条例,变“不准”为“自觉”,提出行为规范。强调“四个必须”,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的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努力践行的高标准,成为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列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全面从严治党,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这一高标准,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对照《准则》,明确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德治党的“德”,就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一个很鲜明的特点,就是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学习贯彻两项法规,要盯住“关键少数”,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全体党员遵规守纪。还要管住大多数普通党员,普通党员离群众最近,和群众接触最多。普通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群众会看在眼里;相反,普通党员出现腐败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群众也会记在心上。全面从严治党,抓好纪律建设,既要抓“关键少数”,也要面向全体党员,要保证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都在其中,促进党的肌体整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