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4 19:32作者:李天扬老师
【篇一】
近日,中央修订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新版《巡视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巡视工作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用好巡视这一党内监督的“利器”,发挥《巡视条例》的“利剑”作用,除巡视组严格执行外,还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对《巡视条例》的理解掌握和自觉遵行。而要达到这一目的,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责无旁贷,首当其冲。
切实提高学习贯彻《巡视条例》的自觉性
《巡视条例》是为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依规依纪管党建党提供制度保障的。对于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学习掌握《巡视条例》的自觉意愿有可能不是很强,这主要是基于对《巡视条例》的模糊认识,一些党员会认为贯彻落实《巡视条例》是巡视组和巡视工作人员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有的基层党组织也会认为自己接受巡视监督、配合巡视组完成巡视任务即可,吃不吃透《巡视条例》精神是次要的。要澄清这些模糊认识,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身体力行,先学先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着重在解读《巡视条例》的现实意义、精神内涵上下功夫,使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巡视工作已经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也与每个党员的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找准干部群众的关注点进行宣传发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巡视条例》的自觉性。
切实发挥学习贯彻《巡视条例》的示范性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发挥好在学习贯彻《巡视条例》和组织协调巡视任务落实中的关键作用,及时部署、精心组织,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和载体,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巡视条例》。一是早学、深学、带头学,确保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精通条例。《巡视条例》公布后,各级纪委应提前谋划,把深入学习《巡视条例》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交流心得、专题讲座和组织测试等方式,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内容规定,形成行动自觉。二是普训、广宣、示范学,确保形成浓厚的学习贯彻氛围。要把《巡视条例》的学习与精读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李鸿忠、侯长安同志关于学习《巡视条例》的讲话精神、《人民日报》对《巡视条例》的系列解读文章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学习效果和理解深度。要加大对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动态的宣传报道,通过在各级纪检监察网开辟学习专栏,在当地新闻媒体开设固定栏目等做法,形成示范效应,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让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巡视条例》,知道巡视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提高参与监督党员干部的自觉性。同时,还需要特别抓好各级党组织一班人、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学习,真正形成在学习贯彻《巡视条例》上的以上率下效应。三是剖析、审视、回头看,确保学习贯彻到位。在坚持原原本本学、新旧《巡视条例》对照学的基础上,适时开展专题讲座,进一步明确各级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巡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从而找准方向,抓住要害,把《巡视条例》赋予的职能履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