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9 10:13作者:李天扬老师
篇一
顾名思义,“一岗双责”是教师的职责范围内,同时履行好两种职责,即:在做好本职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还必须履行好对学生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等其他工作职责。简单一点就是要“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教育教学工作“之外”的分内之事,就是运用统筹兼顾方法,做好“分内”与“分外”之事。
教师的职能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育人为本、德育和安全为先。就是要求我们在注重人的全面发展的同时,把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在此过程中,教师既要承担教书职责,又要承担育人职责,两者不能偏废;这些都是统筹方法在具体工作中的运用,都属于“一岗双责”范畴。
鄙人认为,落实好“一岗双责”,就要必须树立四种意识。
一,责任意识。责任意识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作为一名教师,有无责任意识是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的体现。只有责任意识强教师,履行职责的意识才能强,反之则然。所以教师的责任意识至关重要,它直接决定着教育的成败,学生的个人发展。
二,大局意识。大局意识要求我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坚持学生利益、学校利益高于一切。那些只盯着自己具体分工,不考虑与分工联系紧密、且有连带责任,违背“一岗双责”要求的现象,就是缺乏大局意识的表现。
三,团结协作意识。团结协作是出战斗力、出成绩、出人才的重要因素之一。团结协作历来是日常教学的一大法宝,能否坚持好“一岗双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无团结协作意识。
四,责任追究意识。随着改革深入、社会的发展变化,责任追究制已然日趋完善,它能让我们教师总结经验、教训,而坚持“一岗双责”是防止各类责任事故发生的最直接有效的工作方法。
当然,坚持“一岗双责”不是各项工作“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主次,不分轻重。而是要求我们用统筹兼顾的科学方法,妥善处理好主要工作职责与其他工作职责的关系,避免因此失彼,给工作造成损失,给个人事业造成影响。
以上是本人在学习“一岗双责”过程中一些肤浅的见解,有不妥之处,望各位同仁雅正。
篇二
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还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这就是"一岗双责"要求的单位领导干部必须对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