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8 11:07作者:王华老师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心得体会
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是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也是人民警察入警誓词里最铿锵有力的诺言,但如何在行动上做到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法律负责,是我们每位人民警察面临的最大挑战,既然从事了人民警察这份职业,就要爱这份职业,尊重这份职业,其职业精神就是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的态度,它蕴含着使命感、责任感、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首先,要正确认识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的深刻含义,忠诚是根本。忠诚即人民警察对党的忠诚、对祖国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和对法律的忠诚。人民警察为人民,时时处处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大于一切、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上,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外政策,必须按照勤务流程履行职责,做到政治合格、立场坚定。人民警察是党和国家的忠诚卫士,是人民的公仆,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其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能在忠于党、热爱祖国和服务人民之上。
对党忠诚是由人民警察的性质决定的。我们知道,全世界的警察都具有共同的性质:一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二是国家强制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察是军事和行政的结合体,兼有武装和政府行政管理的性质。警察的强制力是国家通过法律赋予的,警察的强制力又是实施法律的有力保障。)三是警察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国家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国体的这一性质,决定了我国的人民警察的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我国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量。这一性质和特征决定了警察只有与党保持一致的权利,没有与党唱反调的任何理由。实际上,不仅仅是中国共产党这样要求自己的警察,任何国家都要求警察无条件地忠于国体。我们的原则是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党指挥枪,而不是枪指挥党。人民警察只有对党忠诚,即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宪法,忠于祖国,才能自觉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