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7 10:56作者:才子老师
【篇一】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就着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做出明确规定。为深入了解文件精神,我对《意见》进行了学习。
《意见》分别从意义原则、信息记录、舆论声势、教育实践、长效机制、法治环境、组织领导等七个方面,勾画出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通过学习,我认为: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立业之本,干事之基。
目前,我们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差距比较大。社会上还存在着大量不诚信的问题,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学术不端、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据有关方面统计,每年我国企业因为诚信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6000亿元,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诚信建设,制度化是关键。纵观《意见》全文,其最大特点,就是强调制度。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长效机制,营造诚信建设法治环境……《意见》倡导德法并举、刚柔相济,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强调诚信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可谓抓住了诚信制度建设的关键,具有很强的现实操作性。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已成为我国转型发展的当务之急,这项工作既是中央文明委安排部署的一项精神文明建设重点,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内容。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道路上,我认为国家应进行如下探索:一是尽快建立起全国联网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社会要确保良性运行,离不开个体对诚信的约束,更离不开国家层面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当前社会诚信意识淡薄、恶性失信事件频发,而建立起全国联网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将从制度上有力助推诚信建设:有了失信记录联网公示的震慑,公民的诚信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将明显提升。二是抓好重点人群的诚信教育。《意见》特别针对公务员、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以及社会中介服务人员提出诚信教育的要求,对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这无疑抓住了诚信体系建设的“牛鼻子”。相关单位应积极组织以上重点群体开展道德讲堂、诚信典型人物事迹宣讲、签署承诺书等系列诚信教育活动。三是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由质监、共识、药监、物价、卫生等职能、权威部门共同参与制定,定期发布榜单,对失信企业进行曝光、对诚信企业进行公示,建立健全激励诚信、惩戒失信长效机制。
只有将道德的伦理规范与制度的刚性约束结合起来,以制度之力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才能构建一个诚信社会,建设诚信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