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6 15:02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5普通党学习遵守党章践行三严三实心得体会【1】
“三严三实”高屋建瓴,思想深邃,意义重大,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我们全体党员干警修身正己、廉洁自律、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通过最近对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重要论述的学习,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干部,必须要时刻把学习“三严三实”贯穿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认认真真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认真查找自身“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自觉把“三严三实”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进司法公开,践行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如何践行好“三严三实”,有如下几点心得:
基层司法所贴近民生,处于司法工作的第一线,作为基层司法所干部,首先必须要具备扎实的作风。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工作中杜绝“冷、硬、横、吹”现象。要按照“三严三实”这面镜子,认真查找“先做人,后办案”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娴熟运用法律,做到严以修身,驾驭审执能力要实。
其次,作为基层司法所干部,其次必须借作风塑可亲形象。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主动迈”态度,认真查找司法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坚持作风扎实,用心专心办案,从严要求,从严执法,违反原则、法纪的事坚决不做,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或与场所不涉足,守住底线保清廉,做到严于律己,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结合群众需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塑可亲形象。
2015普通党学习遵守党章践行三严三实心得体会【2】
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的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不仅字里行间传递着人民群众的强烈心声,更饱含对广大干部的殷切期望。
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记出身于民的“原点”,常怀“修为”之心,才能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履职担责,实现人生价值。
勤于修身,分分秒都不能放松。对法纪的敬畏,既是块“护身符”,又是道“护栏”,自己认识到位、警戒到家了,不仅能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也能把自己的经验感染和教育身边人,“治好家”并“站好岗”,一人带头铺好路,确保大家不跌倒,共同战胜歪风邪气。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许多“腐败窝案”往往是领导带坏了“方向”,走错了“路子”,修身有问题,容易导致家破人亡、事业抛荒的惨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