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13:21作者:王华老师
【篇一】
近日,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
首先,明确规定有“52个不准”。准则在“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中列有8条,分别对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
这“52个不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种表现都有涉及,制定得很具体、很明确。特别是新增加的条款,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联系现实紧密,很有针对性。
其次,富有很强的操作性。在一定意义上说,反腐倡廉是个思想教育问题,但也需要有具体的法规来约束。从近些年的实际情况看,尽管我们在反腐倡廉方面花了很大的气力,也有一些法规,但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个中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一部全面、具体、明确的法规,致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这次颁布的“廉洁从政准则”,可以说弥补了这一缺憾。该准则从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的规定,对各个方面的违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规定之具体、范围之广泛、针对性之强,超过以往。这个准则无疑是一部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的好法规。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重在狠抓落实。在该准则的“第二章实施于监督”中,对此作出了规定。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决不能让那种文件念念、会上说说、不见行动的现象出现。
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容不得一点疏忽,更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必须来“真格儿”的。这次《廉政准则》的颁布,是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好契机,我们应当紧紧把握,熟知牢记哪些“不可为”,以更加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做好本职工作!
【篇二】
通过对《廉政准则》的深入学习,本人主要有以下三点心得体会:
一是要对照《准则》,做到身体力行。《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包括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因此,我们必须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要认真对照《准则》要求,自觉践行,做到身体力行、令行禁止。将《准则》的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贯彻到廉洁从政的全过程。
二是要接受监督,做到正确用权。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是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天然屏障,是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有力抓手。对领导干部来说,自觉接受监督,是加强个人党性修养的主要途径,是提升反腐倡廉能力的有效手段。要正确对待监督,把来自方方面面的批评和监督,看做是对自己的一种警戒、一面镜子。在接受监督上要实瑞三个转变:即从不习惯转变到顺理成章接受监督上来,从不愿意转变到自觉自愿接受监督上来,从不适应转变到与自己密切相关,非接受监督不可上来。把习惯于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领导干部的一种修养、一种能力、一种气度和胸襟。
三是要保持清醒,做到拒腐防变。随关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腐败思想文化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侵蚀也不断呈现加剧趋势,表现出政治目的强、侵蚀渠道多、功利色彩浓、腐蚀程度深等特点,只要稍一动心,就有可能乱了阵脚,陷了进去,一步步走向深渊。因此,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做到脑清、眼明、口洁、手净、脚稳,成为“五官”端正、形象端庄的好党员、好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政的座右铭,时时刻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篇三】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对《准则》内容,要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要把《准则》中规定的要求弄清、记牢,全面把握《准则》的要求。一是保证学习时间,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二是保证学习质量,达到学习要求,做到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二、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和本部门实际结合,要在学习中对照检查“八项禁止”和“52个不准”在本部门执行的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的要主动及时纠正;二是要把落实《准则》与建立健全制度结合,从源头上加强治理。要对照准则规定,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修订,对不符合准则规定的要及时按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三是要和当前工作落实结合,严格按局党组要求,进一步落实有关各项工作规范、程序和各项廉政监督措施,确保廉洁目标实现。对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批评、追究,及时纠正,切实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落到实处,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向一个新水平。
三、严于律己,争作廉政表率。
对照规定,严格自查,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要认真分析查找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相关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
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加强服务经济,扶持企业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篇四】
我局自接到市纪委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习文件精神,对全局贯彻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廉政准则》落到实处。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夯实自查工作基础
一是狠抓学习。我局把学习《廉政准则》纳入每周政治学习计划,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廉政准则》,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反复研读,围绕遵守8个禁止52个不准,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廉洁从政意识。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将《廉政准则》印发全局每个党员干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财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了解准则、熟悉准则、掌握准则,把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融入到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
三是开展自查工作。局科室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对照专项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按照要求上交自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二、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有计划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巩固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收看了《刘志华(北京市原副市长)犯罪启示录》、《暴雨中的忏悔》等廉政警示教育片,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组织市镇财政系统干部职工120多人参观了市委党校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在参观之前,市纪委领导为全体财政干部授课,结合案件,详细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随后干部职工收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并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的意识。
三、强化责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
局党组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和科室负责人要模范遵守《廉政准则》,严于律己,洁身自好,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把《廉政准则》确定的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各项监督制度中去,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全局对重点环节强化监督防控,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控制与公务活动最为密切的会议费、差旅费和接待费开支,精简各类会议,加强公务活动管理,严格执行接待工作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加强水电管理和电话费管理,节约办公经费。
四、加强制度创新,完善机关管理
认真学习贯彻准则要求,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廉洁理财的能力,实现改进作风、强化素质、提升能力、促进工作的目的。局党组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结合贯彻市纪委反腐倡廉有关会议精神和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有关配套制度,加紧修订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