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2 12:00作者:王新老师
第一篇
党的十八大曾首次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来高度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成。这是我党大力弘扬中国梦的时代契机下是最直接的助推力和精神动力,是与我国的发展紧紧相依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目标,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相结合的时代背景下实现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核心的体现。
十八大报告表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8个字,是到本世纪中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目标,已经写入党章和宪法,反映了党、国家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愿景,是国家主导价值观,在核心价值观中居于统领地位;在社会层面,“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8个字,既是引领现代文明走向的人类共同价值准则和理想社会目标,又是我们党和国家始终追求和奉行的核心价值理念,着眼于确立社会发展的价值导向,在核心价值观中发挥着重要支柱作用;在公民个人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8个字,着眼于构建民间社会的底线伦理,是作为价值主体的每个公民所应遵循的根本道德规范,在核心价值观中居于基础地位。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疑是继续迈大步子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体现;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适应当今我国发展趋势的又一次精神力量提升;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我们的思想,不断形成精神共识。
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我们党员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道德问题是做人的首要的基本问题。古人说:“百行以德为首”,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在道德问题上,党员、干部无疑应该比普通群众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许多腐败分子走上犯罪道路,大多是从操守不严、品行不端、道德败坏开始的。因此,我觉得党员、干部必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浩然正气,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影响群众,在各自工作岗位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是全体公民的事,是我们的立身之本,是我们的责任更是义务。我们应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人人学习,人人践行,让优秀传统文化继续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