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00:25作者:三水老师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鲜明观点和重要论断。王岐山书记此次调研再提“坚持党纪严于国法”要求,除了宣示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外,笔者觉得,这一要求也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好保护。
梳理落马官员的通报,涉嫌违纪违法可谓是常见的字眼。也就是说,当贪官被查处时,他们早已突破了党纪的红线。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正是由于党纪过于宽松,才导致官员一步步滑入违法的深渊。
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就是要把党纪挺在国法前面。用严格的纪律约束干部行为,把干部权力关进规矩的笼子里,无疑为避免干部犯下更大错误设置了一道屏障。毕竟,违法乱纪所承担的后果大不一样。违反党的纪律,葬送的至多是前途或饭碗。可一旦触犯国家法律,那失去的将是自由甚至生命。两相比较孰重孰轻,想必这个账谁都能算清楚。
实际上,自从十八大以来,党纪严于国法并不鲜见。无论是中纪委每月对违反“八项规定”干部的通报,还是对昆明原市委书记张田欣、江西省委原秘书长赵智勇的断崖式降级处理,都让我们从中窥见了从严执纪正日益凸显。
干部并非天生就是贪官,他们的堕落大多是从违纪演变成犯法。在这个过程中,党纪绝不能被虚置。对苗头性问题应扯袖子,对顶风违纪要出重拳,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权势大而破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以此倒逼干部收敛收手。
当然,干部若想真正保护好自己,最管用的办法还是要提高自律意识。试想,如果干部都能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都能自觉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那党纪即使再严厉,问责板子也不会落到自己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