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00:02作者:李一老师
【篇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有关活动时,进一步指出“绿水青山就是新的发展优势”,“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特别是对环境执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指出“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这些重要讲话,不仅深刻阐明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而且形象生动地指明了环保工作的方针原则、目标定位、工作方法和基本要求,对于我们深刻理解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是当前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各级环保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严格执法上下功夫,在严查严处严罚上下功夫,在严厉追究责任上下功夫,坚决纠正一些地方监管缺位、执法不到位甚至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当前,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需要牢固树立一个意识,用好三个策略。一个意识是指,地方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严格执法就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最重要措施之一,改善环境质量必须高度重视执法监管工作。所谓三个策略,一个是信息公开的策略。对各类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信息公开,并逐步建立“黑名单”制度、信用评级制度,把违法违规、不重视环保工作的行为广而告之,让其处处受限;第二个策略是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作用。一旦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就抓住不放、一抓到底,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并采取责任链倒追的方式,严厉追究监管责任,让违法企业和人员付出付不起的代价,使环境执法具有威慑力和权威性,最终形成其他企业不敢违法违规的局面;还有一个策略就是进一步加强“督政”工作。
环保部门依法对下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保法规政策情况开展综合性督查,是新《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有利于督促地方政府加强环保工作;同时,搞好环保工作,也需要充分调动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近年我部组织对一些地方政府开展综合督查取得很好成效。下一步,各省级环保部门也应加强“督政”工作,每年对行政区内不少于30%的地市政府开展综合督查,我部也将选取1~2个重点省份开展综合督查试点,并向社会公开综合督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