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0 19:19作者:王华老师
2016年底,在江苏调研时习近平首次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在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权力寻租依然还有空间、反腐重拳下依然有干部“不收手”语境下,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新论述,这“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凸显出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全新布局。
事实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要想做到蹄疾步稳,也就必须明确指向一个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甚至也已成我们党“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的第一个目标。习近平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明确告诉我们要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抓住机遇、奋力拼博,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从“四个全面”之间关系来看,也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强劲动力。当前经济发展已经步入新常态,再加上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如此语境下要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更是离不开全面深化改革。但改革绝不是缝缝补补,而需要我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突破利益藩篱,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来推进。
与此同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按照法治方式治国、办事,已经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古语有云: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当前解决发展道路上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诸如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等等都离不开法治建设。基于此,我们就应在党的领导下坚持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样离不开“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因为,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但在执政60多年后的今天若不从严治党,也就很难担负起人民托付的振兴民族重任。在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就曾98次提“严”字,彰显了中央从严治党决心。这桩桩件件,都倒逼着我们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常态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