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8 05:41作者:李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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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扶贫政策保障
保障对象
1、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因病致贫返贫人员;
2、计生人口。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及计生特殊困难家庭。
保障措施
一、医疗扶贫“绿色通道”
1、绿色通道。保障对象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诊疗结束后只需支付自付费用。
2、免挂号费。免除医疗保障扶贫对象在县域内新农合定点医院普通门诊挂号费。
3、小项免费。住院治疗费和床位费,经报销后的剩余部分予以免除。
二、新农合保障
4、五保、优抚对象参保。2016年到2020年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农村五保、优抚对象,由民政部门全额补贴。
5、低保对象参保。农村低保对象缴费,个人缴纳30%;
6、一般贫困户参保。贫困人口中一般参保对象缴费,个人缴纳30%。
7、慢病政策。扶贫对象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偿比例由50%提高到60%,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补偿比例由50%提高到70%。
8、医保政策。贫困人口2016年乡镇卫生院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90%,县级医疗机构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80%,2017年乡镇卫生院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95%,县级医疗机构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85%。
9、分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孕产妇在县域内实行免费住院分娩,同时将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10、精神病政策。建档立卡贫困精神病患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住院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