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1:05作者:才子老师
关于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
2016年暑假将至,为使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度过一个安全、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放假时间为7月4日至8月29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考试结束时间不得早于6月29日;8月30日、31日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29日,普通高中学校期末考试结束时间不得早于7月6日;8月30日、31日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各学校要按时完成本学期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组织好期末质量检测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延迟放假,不得提前或延迟开学。
二、切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各地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假期安全工作。一是要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各学校放假前,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校园网站宣传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专题教育,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尤其要重点做好学生暑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各地各学校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在危险涉水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及时发布安全预警。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提醒家长在暑假期间加强对孩子的管理,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二是要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放假前和秋季开学前,各地各学校要对校舍、厕所、围墙及水电等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切实整改。学校对于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迅速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党委、政府,争取重视、支持并及时解决。三是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对于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对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直学校假期值班安排表于7月12日前报市教育局校安办(邮箱:267407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