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1:03作者:王华老师
永教通〔2016〕144号
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理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合理安排学校、教职工和中小学生暑假前后的各项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8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放暑假的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放假和开学时间
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和《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计划安排,结合本地教育教学实际,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于2016年7月8日放暑假。基于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考试耽误课时等特殊情况,为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普通高中学校可推迟一周放假。本期期末考试结束时间不得早于7月4日。未经批准,不得推迟和延后放暑假时间,也不得提前开学。下学期定于9月1日开学。
二、统筹安排期末工作
1、认真做好期末阶段工作。各地各校要对期末的复习、检测和假期活动等工作进行认真安排,对本期教育教学等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谋划好新学年的工作。要在放假前,对学校经费的收支使用情况进行清算,认真落实校务公开。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严禁有偿家教等各类违背师德规范的行为发生。认真做好教师业务档案登记与整理,并做好公物归还等工作。要加强学生特别是毕业班学生思想教育,缓解学生心理压力,组织学生文明离校,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要严格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认真做好学校参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文明校园、创建交通模范城市、创建园林城市、创建禁毒教育示范校、创建平安校园等各类创建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学年工作总结、自我评价分析等。认真做好学校开展的课堂教学改革、校园文化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各方面的学年总结和分析。要加强家校沟通,明确将学校放假和开学安排告知家长,同时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要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认真做好考试及质量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