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0:33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襄阳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4日,高中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6日,暑假结束时间为8月29日,全市中小学生8月30日至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附:襄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2015年暑假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暑期将至,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工作,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快乐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放假时间
2015年全市中小学统一放假时间为7月5日至8月30日,8月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放假时间,不得擅自提前开学或延长假期,确保中小学生充分的休息时间。各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强化假期教育引导工作
(一)确保学生安全过暑假。各地、各校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针对5月份全市校园安全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抓住暑期校舍维修的黄金期,采取“销号式”整改的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暑期安全教育,放假前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防、自护、自救能力。今年是“厄尔尼诺”现象高概率年,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防洪水”、“防滑坡”等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旅游”教育,尤其要加强对学生“防溺水”教育,要认真汲取我市5月份几起学生溺亡事件的惨痛教训,全面落实《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襄教文〔2015〕52号)有关要求,严防学生假期内“溺亡事故”。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方式,把学生暑假安全须知告诉家长,指导家长做好子女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责任,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为学生们安全度过暑期生活保好驾护好航。各类学校(幼儿园)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夏令营等暑期各种大型集体活动,经批准开展的活动要制定周密详细的安全预案,活动的范围要限定在襄阳市内。
(二)引导学生文明过暑假。我市已开展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各地、各校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主题教育活动延伸到假期中,引导广大学生充分知晓、积极参与我市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学生在日常生活或外出游玩时遵规守纪、恪守秩序、爱护文物、保护环境、讲究卫生、行为得体、敬老护弱、团结友爱等,做文明小市民,以实际行动支持我市文明创建活动。
(三)教育学生健康过暑假。倡导学生制定健康合理的假期生活计划,倡导文明上网,反对进入营业性网吧、沉迷网络游戏、长时间上网、浏览不健康网站、散布非法信息;倡导健康娱乐,反对低俗嬉戏、打牌赌博、喝酒泡吧、抽烟涉毒等;倡导参加文体活动,积极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扩展多方面的发展方向;倡导参加劳动实践,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社区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服务,多接触社会、多了解社会、多关心社会,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等。
(四)关爱学生快乐过暑假。一是要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要本着“休息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减负”规定,提倡向学生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适当安排符合学生身心和年龄特点的社会实践活动。二是要关爱留守学生和特殊家庭学生,各地学校要摸清留守学生和特殊家庭学生状况,建立档案、畅通联系、跟踪关爱,提倡学校和老师通过书信、网络聊天、家访等方式在关心关爱留守学生和特殊家庭学生假期生活,让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幸福快乐的暑假。
三、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一)严禁暑期违规补课。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任何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成督查专班,对全市暑假补课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补课行为将公开曝光,严厉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设立多种举报渠道,可通过电话或QQ、微信以图片、视频等方式举证举报,举报电话:0710-3511115;QQ:646787433微信号:zy646787433。
(二)严格招生管理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和收费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规范招生宣传,认真做好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的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在招生入学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测试及收取择校费,更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办实验班、特长班。要妥善安排好外来人口子女入学就读工作。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襄阳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襄教文〔2015〕73号)的相关要求,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录取结果、招生咨询和投诉办法、收费标准、违规处理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任何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三限生”,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追究责任。
四、认真做好暑期教师培训工作
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暑期政治集训工作,大力开展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争做忠诚、责任、干净好干部”教育实践活动。同时,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地开展教师业务培训,除积极参与市级校长和教师培训外,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小学校长和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训,各学校要科学制订校本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好培训活动,注重质量和效益,不得流于形式。
五、切实加强暑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暑假期间,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值班的各项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除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外,必须有领导在岗带班,决不允许出现空岗、漏岗现象。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对迟报、漏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各学校要提前制定暑期值班表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幼儿园)暑假值班表请于6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襄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