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0:25作者:李天扬老师
只要孩子年满六周岁,有学习能力,在小学所在片区居住一年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或母在深工作,且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全部户口本.深圳市居住证.
2.住房资料.租房的要有租赁所的缴费单据,
3.就业登记表或社保证明.
4.深圳住地街道办的计划生育证明.
5.就学联系函(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