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1:17作者:李一老师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中小学校: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全市中小学暑假前后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安排暑假时间、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暑假时间为8周,自7月2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
2.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暑假时间为7周,自7月10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
暑假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中学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学校不得占用暑假集体组织学生军训。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特殊情况须按规定报批。
二、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严禁暑期违规补课。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通知》(晋教基[2014]6号)各级中小学校和教师严禁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在校内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进行补课,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借用校外场地进行补课;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办学机构面向中小学生收费的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各类辅导班;暑假期间,倡导学生自主学习,要最大限度减轻学生负担,各级中小学校不得擅自为学生征订省定教材教辅《目录》以外任何版本的《暑假作业》。
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校长和教师培训。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方针、教育法规政策和新课程标准,并对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个性发展等作出科学安排。学校要科学规划教师培训学习活动,注重质量和效益,不得流于形式或过多占用假期时间。
三、放假工作要求
1.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中小学校要针对学生个性发展特点,立足于丰富人生阅历、锻造优良品质、生成个性智慧、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暑期文明上网,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要通过推荐精品图书、组织读书比赛、撰写读书报告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假期读书活动,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要本着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磨炼意志,愉悦身心,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