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2 11:38作者:三水老师
各区县教科体局、新区教育分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秋季至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基一〔2016〕16号)要求,现就我市2016年秋季至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秋季至2017年春季,全市中小学继续使用2015年秋季至2016年春季教科书,版本不变。
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从2016年秋季起,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
三、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品德、语文、历史学科起始年级使用新编、修订教材,由于这些学科后序册次教材正在审定中,故仍沿用原版本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费教科书政策。鼓励各区县根据财力情况,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材。
五、2016年5月,陕西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字典进行了选用,确定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学生字典》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的学生字典。
六、各区县要加强对教辅材料的管理,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选择”的教辅管理规定。严禁随意扩大征订范围、随意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各中小学必须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为学生代购评议推荐目录内的教辅,并积极做好发放等服务工作,不得从中牟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强制学生购买或使用《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教材和教辅的征订、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不定期的对全市学生用书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做出严肃处理。请各区县、直属学校将征订结果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七、中小学教材、教辅统一由新华书店负责征订和发行。发行单位要树立服务师生、服务教学的思想意识,转变经营观念,提好服务质量,不得随意搭售。新华书店务必在8月30日前,将全市教材发送到位,确保秋季“课前到书”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