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0 10:14作者:李天扬老师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中小学放暑假的通知各镇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颁布的有关中小学校历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中小学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暑假和新学期开学时间
全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于7月10日开始放暑假。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开学并上课(高三年级8月1日开始新学期上课)。全区中小学(含幼儿园)领导于8月27日回单位上班,教师于8月29日回校上班,筹备新学年开学工作。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执行校历规定,切实完成有关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清远市2015-2016学年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校历》、《2015-2016学年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校历》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化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粤教基〔2014〕10号)规定,学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放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以补差、提优等方式变相组织学生集体上课;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辅导培训等。各学校务必要认真完成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和学校各项工作,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要继续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切实做好防止学生辍学的工作,确保新学期学生都能准时回校上课。
(二)认真清理财产,做好经费核算。认真清理学校财产、帐目,做好学校经费的审核结算;要安排专人检查校舍、设备、场室,对有安全隐患的校舍场室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拆除。
(三)突出工作亮点,认真撰写各类总结和新学年工作计划。各镇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要结合实际,突出工作亮点,认真写好各类总结和新学年工作计划,并于7月15日前,把本单位本学年度的德育工作总结交局教育股,本学期教研工作总结交局教研室,安全工作总结交局安监办,本学期综合性工作总结及下学年的工作初步设想交局办公室(含电子版)。
(四)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校要切实开展一次以遵纪守法和安全为题的师生教育活动,尤其要加强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后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要广泛开展安全家访活动,加强与学校附近村(居)委会和家长的沟通联系,多方联动,共同履行好教育职责;要严禁师生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确保师生过一个轻松、愉快、和谐、健康的假期。暑假期间,要做好假期护校的各项工作,学校实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如发生涉校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