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15:26作者:李天扬老师
局属各单位、各学校:
暑假将至,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经教育局研究,对本学期期末及假期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从2016年7月18日起,至8月31日止,9月1日开学,普通高中学生假期从7月29日起,至8月31日止,9月1日开学。8月7日、8月31日为返校日。学生离校后,教师做好期末各项收尾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从2016年7月25日起,至8月24日止,8月25日上班,普通高中教师假期从8月1日起,至8月24日止,8月25日上班。班主任做好学生返校记录及相关工作,9月1日正式上课。教师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上班备课。
二、安全工作
暑假期间,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安排领导值班,做好假期的防汛工作,履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加强校园巡查。若发生重大紧急事件,要立即上报,坚决防止迟报、瞒报和漏报现象发生。各校要在假期前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接触淫秽、凶杀等不良的影视作品和书刊,不进社会网吧,不参加危害身心健康的游戏活动;提醒家长和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责任,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毒、外出活动等引发的安全事故以及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三、师生假期活动
一是认真组织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图书馆(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鼓励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开展“圆梦蒲公英”暑期主题活动,各学校要积极协调推进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综合实践基地等资源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活动期间不得以暑期主题活动为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逐步将“圆梦蒲公英”暑期主题活动树立为体现校外教育发展的活动品牌。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由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同时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开展好安全教育。
二是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各学校要及时更新留守儿童数据库,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各学校要结合“千名教师访万户家庭”家访活动,通过入户访、电话访、信息访、网上访、书信访等多种形式,加强与监护人的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认真解决他们在假期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建立健全关爱服务机制,积极开展结对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专项行动,让特殊学生群体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