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15:23作者:三水老师
辽市教[2016]2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
中小学暑假将至,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健康活泼、愉快安全的暑假,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123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辽阳市中小学暑假工作安排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贯彻执行。
一、时间安排
小学、初中学生暑假从2016年7月15日起至8月31日止;高中学生暑假从7月20日起至8月31日止。中小学生9月1日开学。小学、初中教师从7月18日起放假,高中教师从7月21日起放假,中小学教师8月26日正式上班。
二、暑假工作要求
(一)贯彻落实全省义务教育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假期前,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和第五届全民读书节阅读活动,鼓励学生在假期积极参加“华育杯”征文活动;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广泛开展“创文明校园•做最美少年”主题活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贯彻《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节粮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开展好节粮教育和管理工作,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良好习惯;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宣传、践行活动,加强教职工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2015-2016学年度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和三好班级的学习宣传工作。
(二)认真指导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各中小学校要与学生家长沟通,提醒家长不要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指导家长学习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营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学校图书馆(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等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鼓励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家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鼓励学生每天坚持体育锻炼一小时。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对于未经批准安排集体活动而引发校方责任事故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