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3:50作者:三水老师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学校期末考试和暑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日程安排
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6月26日至6月30日。期末考试由市教研室统一组织。其中,八年级地理、生物期末考试成绩既作为学生的毕业成绩同时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7月2日学期结束,7月3日暑假开始。
二、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统一定于8月30日、8月31日两天报到注册,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
三、暑假期间学校工作安排
1、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利用暑假组织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各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和重视德育工作,指导学生开展有意义的暑假活动,根据学生身心特点,精心组织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读书活动,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中心的“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环保实践活动、文明创建活动、科技实践活动、暑假读一本好书等活动。引导学生走进社会、走入社区、走进自然,锻炼学生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能力。
2、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暑假期间的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措施,丰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暑假生活,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已建成的城乡青少年宫、校外活动场所、留守儿童之家要向中小学学生开放,并组织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重视教师队伍专业成长,利用暑假深入开展新课程改革的培训、研究工作,认真落实“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新课程实施的各个环节,推动新课程改革深入发展。
4、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落实省、市有关“减负”规定,暑假期间,学校可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布置适量的暑假作业。除高中毕业年级外,学校、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变相补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或搞有偿补课,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皖教基〔2015〕14号)“高中毕业班暑假可以补课在两周以内”,我市普通高中可以组织高中毕业班补课,但须严格遵守省教育厅文件对高中毕业班补课的各项规定要求,并在暑假前履行报批手续,由学校书面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申请需说明补课的理由、时间安排、工作方案、保障措施和安全预案等。普通高中要通过网站或校内公示栏,向学生和家长公告毕业班级补课方案、内容、时间和报名方式,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