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09:23作者:三水老师
一、登记原则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您的孩子将依据在成华区的常住户籍地址,按照先登记、后划片的程序,被安排进一所公办学校入学。学校将根据招生的实际情况,对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的户主、户籍地址对应房屋产权人有所要求,对符合要求的适龄儿童实行优先划片入学;对不符合要求的适龄儿童实行区域统筹安排入学。
二、登记条件
(一)登记对象:凡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二)登记材料: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有效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登记范围
本登记点为成华区户籍人口学龄儿童入学第41登记点,负责登记常住户籍在下列街道(巷)的适龄儿童:
双成一路;双成二路39号;双成三路:15、16、17、18号;双福一、二路(含双福一路66号二十四城五期);双庆路6号
学校计划招生班数:6个班
四、日程安排
(一)6月1日-3日:发布入学登记公告。(二)6月6日-13日(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携登记儿童、登记材料到登记点登记。(三)6月17日:公布入学登记名单。(四)6月22日:公布划片入学范围。(五)6月24日:公布小一新生入学名单,领取入学通知书。(六)8月30日前:适龄儿童家长办理新生报到注册手续。五、其他(一)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二)一套房屋具有同一户籍地址多个适龄儿童入学的情况,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户主或房主的子女)就近入学,其他家庭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三)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各学校另行安排时间登记,区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四)在当年报名入学一年级时,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而选择就读其他学校或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将学生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并已在异地入学的《就读证明》送交服务区学校。如此类已就读学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就读证明》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根据区域内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成华区小学入学第41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