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09:48作者:才子老师
为规范有序做好今年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今天,市教育局出台《2016年无锡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今年我市幼儿园招生仍坚持政府统筹、地方负责、教育主管、方便就近的原则,将通过公办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等方式,确保适龄幼儿入园。
意见明确,今年幼儿的入园年龄为:大班五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四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三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市区幼儿园招生于6月份进行,报名工作一般安排在6月上旬。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具有市区户籍或父母持有效期内无锡市区居住证的幼儿,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户口簿(居住证)、房屋产权证、幼儿出生证、儿童保健手册等,到所在地的幼儿园报名。父母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幼儿,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身份证、就业证明、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保健手册、江苏省居住证等,向所在地幼儿园申请入园,由各地和相关幼儿园视情安排。
意见指出,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保障各类幼儿教育活动正常开展。要严格控制班额,大班不超过4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小班不超过30人,确保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和绿化面积符合相关要求。
意见要求,各地要全面推进实施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就近安排适龄幼儿入园。要充分挖掘潜力,在确保户籍人员、有效期内市区居住证持有者适龄子女入园的同时,努力安排外来人员随带幼儿入园。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都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
意见强调,入园收费须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签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同时,要认真执行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幼儿和残疾幼儿享受普惠性服务的政府资助政策,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的实际问题。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年检等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凡未登记注册、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一律禁止招生并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