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09:36作者:李一老师
13日上午,呼和浩特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201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小学:入学注册和信息采集从5月4日开始
2016年,呼和浩特市区小学入学继续按照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注册、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方式进行。
报名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以前出生),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就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
报名方式:
小学入学采取网上注册方式进行。适龄儿童家长进入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hkszx.cn)后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和信息采集时间为2016年5月4日—6月3日。
信息审核:
监护人必须持“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查询结果:
市区小学入学结果可于2016年8月10日后,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初中:公办学校6月25日电脑派位
2016年呼和浩特市区公办初中招生采取划片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电脑派位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
市区民办初中招生采取网上报名与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择就读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结业生,首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已被市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入学协议的小学结业生,必须到结业小学的主管教育局签订放弃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协议。如继续参加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则被视为择校,初中三年后中考时不享有“分招”资格。
高中:8所学校继续执行“分招”政策
2016年呼和浩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和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进行。8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分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