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0 09:03作者:王华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长沙城区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及特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程序规范、结果公平,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长发〔2016〕8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6〕5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特长招生项目
城区初中学校特长生项目包括体育、艺术、科技类等。特色学校包括外语类和艺术类等。
二、招生项目审批程序
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申报审批程序为:
1.学校提出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的申请报告;
2.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审批;
3.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
三、招生计划
有特长生项目的学校特长生计划列入该校招生总计划中,特长生计划原则上控制在总招生计划的5%以内;特色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
四、报名方式
学生和家长根据自愿选择的原则,携带户口簿、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有项目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和面试。
五、招生程序
1.有项目的初中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老师等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公示领导小组名单及咨询、监督电话。
2.在校园网站或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本校招生计划及项目、招生办法、招生程序。
3.有项目的初中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接受学生及家长报名,按照学校招生条件和要求进行面试和特长项目测试。经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对专业测试合格且放弃微机派位者,学校和学生及家长签订《2016年长沙市城区初中特长招生承诺书》(以下简称《特长招生承诺书》,一式三份,初中学校、家长和市教育局各留一份),确定预录名单。已被初中学校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微机派位,不再参加任何学校的招生录取。
4.学校上报预录名单。
5.市教育局审定录取名单。
六、日程安排
1.3月10日-14日,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将申请报告交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509室,审定招生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14日下午5:00。
2.4月10日前,市教育局审定并下达特长生招生计划。
3.4月15日前,有项目的初中学校上报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到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审定。
4.4月18日,学校对外公布经审定后的本校特长招生实施方案。
5.4月20日—26日,家长和学生到有项目的初中学校自愿报名,并参加专业测试。学生通过学校组织的面试、特长项目或术科测试后,经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招生学校与家长(学生)双方签订《特长招生承诺书》。家长将与有项目的初中学校签订的《特长招生承诺书》交毕业小学,毕业小学按录取学校分别进行汇总,将汇总表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汇总上交市教育局。同时,有项目的初中学校根据签订《特长招生承诺书》的学生名单及时将信息录入《长沙市小学毕业生提前录取系统》,便于及时核对和系统查重。
6.4月28日—29日,有项目的初中学校通过《长沙市小学毕业生提前录取系统》打印《2016年长沙市城区初中学校特长招生汇总名单》(以下简称《特长招生汇总名单》),连同《特长招生承诺书》一起上报市教育局。
7.5月中旬,市教育局审定提前批特长生预录名单。
8.7月中旬,市教育局下发初中学校招生最终结果。
七、加强监督与管理
1.落实工作责任。2016年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市、区两级进行协调和监督,加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管理。
2.建立公示制度。有项目的初中学校要及时公布招收项目、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并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市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和邮箱:纪委、监察室电话分别为0731-84899756,0731-84899743;学生工作处电话为:0731-84899712;基础教育处电话为0731-84899710。局长信箱网址:http://www.csedu.gov.cn/InterfaceZone/SubmitMail.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