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09:06作者:才子老师
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和培养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突出问题导向,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考试招生制度,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实现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公平公正。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完善政府监管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科学规范。增加学生选择权,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教育考试次数、难度和深度,降低考试压力,注重思维和能力的考查,引导教育教学向重视培养学生兴趣、注重社会责任感、强化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转变,促进科学选才,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四)统筹协调。整体设计从中小学到高等教育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稳妥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
三、总体目标
2019年启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2022年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基本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中考合理分流,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多样、普及程度较高,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促进中小学入学机会公平。
1.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取消任何形式的小学入学测试,严禁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考核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义务教育入学的条件和编班的依据。义务教育招生不能产生大班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