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09:24作者:才子老师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了解到,2月23日全市中小学报到,2月24日正式上课,开学前后西安市教育局将前往各区县暗访抽查教育收费等情况。
23日开学报到第一个周六正常上课
据了解,今年春季开学中小学报到时间为2月23日,2月24日(星期三)正式上课,2月27日(星期六)上课,当日执行星期二的课表,2月28日(星期日)正常休息。
西安市教育局督查组将于开学前后进行暗访抽查,将组成14个督查组赴区县进行暗访抽查,每区县至少抽查5所学校。主要检查区县和学校开学(开园)、师生报到、教育收费、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各区县实施“大学区”工作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等情况,同时检查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暂不变
据了解,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西安市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范围为全市所有公办和取得资质的民办幼儿园。
全市幼儿园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项,分别为保教费和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含餐点)1项,代收费为体检费和保险费2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在新标准出台前,暂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由区县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伙食费(含餐点)由幼儿园报所在区县物价局批准。
幼儿园按照国家规定对入园和在园幼儿进行体检的,体检费按最高不超过《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标准收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不得收费。
幼儿园对入园儿童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伙食费按月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为收取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代收费据实收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等其他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免收杂费书费住宿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免收国家教科书目录内教科书费,取消寄宿生住宿费,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伙食费:实行毛利率控制,毛利率控制标准按照保本原则控制在17%以内。
代收费:仅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费一项,按每人每次40元标准收取。
义务教育阶段:城市服务性收费有两项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含暂未被地方政府接收的企事业单位附属学校)全部免除学生学杂费。服务性收费为两项,分别为伙食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