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0 08:57作者:王华老师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公平。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纲要》就“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作出了全面部署,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纳入重大教育改革发展项目,并提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到2015年,为全面总结过去五年落实《纲要》学生资助工作部署取得的进展与成效,梳理我国学生资助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为更好地推动落实《纲要》部署任务提出对策建议。受教育部委托,我们开展了学生资助专题评估。
评估课题组坚持全面、客观、科学的原则,采取文献研究、定性和定量分析、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研究方法,收集了五年来中央及全国31个省(区、市)有关部门的学生资助相关文件、工作报告和调研报告等各种文献资料及大量资助统计数据,收集了调查问卷样本共十余万个(共计107035个),其中:地方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样本117个、学校样本887个、学生样本90654个、家长样本15377个,从“政策体系建设”、“政策执行”、“政策实施效果”和“社会满意度”等四个维度展开评估。
评估结果表明《纲要》部署的学生资助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学生资助进展与成效十分明显,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与问题。具体如下:
一、落实《纲要》学生资助部署取得重大进展与成就
(一)关于政策体系建设
第一,《纲要》“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工作部署基本完成。一是建立了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制度,填补了这两个学段的资助政策“空白”;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本专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等阶段的资助政策措施,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
第二,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比较完善。我国现行资助政策体系涵盖了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阶段,实现了教育阶段的全覆盖;涵盖了公办和民办学校,实现了不同性质学校的全覆盖;形成了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资助格局;形成了普惠性资助、助困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和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多元混合”资助模式。
第三,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体现了公平性。在确定资助比例方面,国家资助政策特别注重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特困群体和特殊专业倾斜,政策顶层设计彰显了《纲要》提出的“扶持弱势群体”的公平理念。在资源分配方面,充分考虑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地方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财政资金分担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