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06:23作者:才子老师
每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推动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我区将每年的12月份定为法制安全教育月。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相关要求,区教育局按照《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了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动,重点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宪法教育氛围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全区各中小学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充分利用班级板报、校园橱窗、学校广播站等渠道做好学习宣传活动,使师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营造了宪法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生法制教育
区教育局组织全区中小学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四个一”为活动载体,开展了“宪法进校园”活动。各学校高度重视,针对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紧紧抓住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脉搏,制订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并精心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利用校会时间邀请法制副校长为在校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开展一次道德模拟法庭活动;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开展一次“知法、守法、做合格学生”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或组织学生制作法制安全教育手抄报。
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使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也使各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