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4 08:01作者:李天扬老师
据《河南日报》9月13日报道我省去年已经在全国率先全面推开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在层级上设置了正高级,在小学和幼儿园设置了高级岗位。记者9月10日从省人社厅获悉,至目前,全省已经评出首批24名正高级中小学教师,分布在郑州、焦作、许昌和省教育厅直属学校。
据介绍,以往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中级,且相互独立。2012年,郑州、焦作、许昌被人社部、教育部列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设置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5个等级,并在评审中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等相衔接,创新完善了评价机制。在总结三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省去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开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小学高级教师不再实行全省集中评审,而是在各省辖市分设评委会,实行评委异地交流进行评审。同时,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作了全面修订,在全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中全面推行讲课答辩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评价方式,通过全面推行讲课答辩,确保教学效果较好的教师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