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0:09作者:李天扬老师
丽教直〔2015〕9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政策规定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4〕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丽水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公办中小学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初中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 班级数(个) 学生数(人) 班级数(个) 学生数(人) 开发区第一中(小)学 8 400 10 450 开发区第二中学 2 80 开发区第二小学 2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