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09:27作者:王华老师
南湖区2016年中小学招生实施意见出炉■记者王韶韵通讯员姜惠
本报讯昨天下午,南湖区举行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备受关注的《南湖区2016年中小学招生实施意见》正式出炉,记者为家长们打探到,新学期,南湖区各中小学校格局保持不变,学区划分也稳定不变,同时,招生将坚持“房户一致”优先,新居民子女入学将与居住证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衔接更紧密。
学区如何划分,一直是家长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区教文体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南湖区施教区的划分很稳定,没有变化。学校也没有增加或减少,格局基本保持不变,未来将根据学校布局和适龄儿童数作适当调整。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南湖区中小学招生将继续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且对监护人产权的份额有更高要求。南湖区将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优先安排户籍地、监护人房屋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部分学校只安排“房户一致”的新生入学。
“今年‘房户一致’的要求更为明确,按份共有的房产,监护人产权的份额必须达到51%及以上,确保一户一学额。我们还要求学校加强实际居住的核查力度,确保就近入学。”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今年,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新居民家庭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入读市区公办中小学的新居民子女,将根据《南湖区2016年新居民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实施办法》,向居住证申领地街道的新居民事务所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和《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申请表》。经南湖区新居民事务局审核公示后,由区教文体局根据公办中小学新居民子女入学名额,统筹安排到公办中小学入读。申请入读各镇公办中小学的新居民子女,要求具备的条件有了一些小变化。“法定监护人在南湖区具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实际居住的年限要求在三年及以上,去年要求两年就够了。”该负责人表示,同时,法定监护人在南湖区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延续至规定日期连续也要求满三年及以上,无补缴现象,而去年的要求只需两年。
面对以往出现的个别家长拿着假证明来为孩子报名入学的情况,今年南湖区在招生实施意见中作了明文规定,要求学校严格审核相关证明的真实性,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取消入学资格。
此外,今年,南湖区将依然坚决遏制择校行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实行“零择校”,全面实行均衡分班,严禁违规收费,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项费用,坚持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各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均衡编班,严格控制班额,一年级控制在40人以内,七年级控制在45人以内。变更招生计划必须经区教文体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