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5 08:36作者:王华老师
2016年河南安阳市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2010〕4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暑假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3日开始,8月31日结束;高中阶段学校7月14日开始,8月31日结束。教职工于8月29日报到,做好开学前的有关工作。9月1日(周一)新学期开始,学生正式上课。
二、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放假前的安全教育工作,要制订安全教育方案,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创造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灾害防范和救助知识的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避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救助能力。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安阳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安教安〔2014〕146号)要求,加强对师生的防溺水和防汛意识的教育宣传,教育学生远离坑塘、河渠等危险区域,不要到不安全的地方游泳,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要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
各学校要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各级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对校舍等基础设施开展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安排专人,实行假期巡回检(督)查制。
暑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及防汛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做到“人员、任务、责任”三落实,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上下信息畅通。发生意外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紧急措施,妥善处理。
三、暑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豫政办〔2009〕13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的通知》(教基〔2010〕497号)等文件要求,必须保证暑假期间学生正常的休息,学校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到校补课、上新课或统一上自习,也不得擅自提前放假和开学。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暑假作业数量和难度,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强的作业。
四、暑假放假前,各中小学校要再组织一次师德师风教育学习活动,组织教师重点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肃督查问责机制的意见》(安教督〔2013〕315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教师职业行为管理,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职责和岗位要求,严禁在职教师利用暑假组织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向社会公布暑假期间违规补课举报电话,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五、局直各单位暑假前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的材料有:暑假值班安排表(电话),上报主管科室的材料有:暑假值班安排表(电话),本学期工作总结。9月10日前上报主管科室的材料有:1.暑假工作总结,2.新学年工作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