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09:35作者:才子老师
按照《2016年秋季海口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安排,海口市城区小学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上网登记申请学位工作将于5月24日结束。截至5月22日中午12时,城区小学一年级共有16104人登记,城区初中一年级共有11224人登记。
海口市教育局表示,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时间为5月23日-31日,已在网上登记申请学位的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已申请的所属片区学校提交纸质材料。
此外,海口市港湾学校接受提交纸质材料的地点在海甸岛三西路15号海口市考试中心报名窗口。海口市西湖实验学校接受提交纸质材料的地点为:初中一年级在海口市第十一中学,小学一年级在海口市第十小学。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须包括网上报名时所勾选的项目,并确保真实、齐全,避免因材料不实、不全来回奔波,影响材料审查工作。
市教育局提醒,申请人向各学校提交纸质材料期间,学校仍在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部分学校可能会将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安排在双休日或是晚上,请各位家长注意学校发布的相关公告,具体时间、地点以各校的安排为准。
同时,片区学校将于5月30日-6月24日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入户核查,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
【家长注意】
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3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3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在本市的暂住证;
⑤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证明;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双方及入学新生的农业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随父、母进城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
④父母在本市的暂住证;
⑤父母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6年2月28日前);
⑥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
⑦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②入学新生父母的身份证(护照);
③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④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担非本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
⑤具有本市户籍的非本市籍入学新生临时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⑥临时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租住房屋的须提供本市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认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所租赁房屋应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⑦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海口市2016年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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