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2 15:52作者:李一老师
为保障深山区小学生全部到项目初中接受优质的免费教育,为贫困地区实现根本脱贫奠定基础,5月21日,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小学对口直升项目初中工作的通知》,在深山区开展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小学对口直升项目初中改革,保障深山区45个乡镇的所有小学毕业生能够全部升入寄宿制的项目初中,享受优质的教育。
此次改革明确了对口直升范围,凡山区6县深山区45个乡镇6年级在籍在册小学生均具有对口直升资格。为保证改革落到实处,我市将汇总所有具备资格的学生信息,并依据项目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对口直升学校,最后确定录取名单。项目小学毕业生可按照规定时间持《入学通知书》和《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学生成长档案记录表》到项目初中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项目初中办理学籍调档手续,由市教育局审核后生成正式学籍。我市要求,各项目初中开学后根据报到情况,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学生正常入学。市教育局将对录取名单中未能到项目初中报到入学的学生,予以学籍跟踪。
通知要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初中对口接收本县内所有项目小学毕业生入学,山区项目初中不再接受就近划片学生和择校生。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在招生工作期间,项目初中学校划归为市教育局直属管理,各学校初一新生的招生录取及学籍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对于项目初中学校私自招录的学生,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审核,也不产生新的初中学籍。招生工作结束后,项目初中学校划归为各县教育局管理,学生学籍的日常维护由各县教育局管理。为做好防止辍学工作,各项目小学要利用学生成长档案对毕业生进行跟踪,到学生家中宣传山区教育扶贫工程的惠民政策,解答学生问题,消除家长疑虑,解决深山区留守儿童和困难家庭子女就学困难问题,防止出现辍学,确保项目小学毕业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