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1 09:51作者:李一老师
金安小学2016年秋季三~五年级招生公告
我校于2016年9月开办,目前只有一年级六个班,为更好地服务片区民众,我校下学年拟扩大办学规模,招收三至五年级学生。依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6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综〔2015〕2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厦教综〔2014〕4号)的精神,经学校集体研究,制定我校的扩班招生工作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适龄儿童(以实际就读年级判定年龄,不及龄或超龄均不予接受报名)
(一)我校服务片区(金安社区、金林社区)户籍适龄儿童(第一顺序)。
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二)与政府签订保障房租赁或销售合同,户口尚未到位的适龄儿童(第二顺序)。
此类对象界定条件:与政府签订保障房租赁或销售合同的对象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实际居住地与合同标注的房号一致
(三)在湖里区金山街道所属区域购买产权超过50%(不含50%)的新建商品房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其购买的商品房符合我市购房落户面积条件并已实际入住,但尚未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的随迁子女(第三顺序)。
(四)在湖里区(金山街道辖区外)所属区域购买产权超过50%(不含50%)的新建商品房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其购买的商品房符合我市购房落户面积条件并已实际入住,但尚未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的随迁子女;在我区符合”两证”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第四顺序)。
两证:
(1)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含两年,截至2016年8月31日,下同)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且目前在湖里区暂住。
(2)随迁子女父(母)最近三年(2012年9月—2016年8月)在厦缴交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达到两年(24个月,含24个月,补缴月份不纳入累计)以上.
二、招生计划:420人
小学三、四年级各四个班,每班42人;小学五年级两个班,每班42人。
三、招生方式:
优先接收符合条件的第一、第二、第三顺序的学生;如有余额,在第四顺序的报名人员中采取积分制入学。积分办法附后。
四、工作安排
(一)预约登记。
1.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可在5月20日至5月30日在区教育局、学校公布的预约登记网站预约登记。(学校网站:http://125.77.252.212:1888)
2.5月29、30日学校接受无法在网上预约的家长进行预约登记。
(二)现场审核,提交申请。6月2日至6月5日,学校通告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到学校现场报名,缴交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请家长注意通告,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未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机会。
(三)审核材料,计算积分。6月5日至6月15日,学校收集整理家长提交的材料,会同各职能部门对有疑问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计算随迁子女的基本积分。
(四)学生面试:6月13日
(五)公示积分。6月22日至6月26日,学校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名单及随迁子女的入学积分,接受监督。公示期间,随迁子女家长如对积分计算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提出复核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布预备录取名单:6月28日
五、录取程序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序列与积分排序位次确定预备录取的名单,报送湖里区教育局批准后录取。
六、重要提示:
适龄儿童---以实际就读年级判定年龄,不及龄或超龄均不予接受报名。
请不要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学校重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