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08:25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超龄儿童在朝阳区延缓入学办理手续流程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超龄儿童延缓入学办理手续流程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二、需提交的材料
1.《超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2.全家户口簿(孩子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出生证明;
3.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凭房屋产权证)(若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朝阳区为租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租房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4.由儿童户籍地县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原始诊断证明及原始病历;
5.北京市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身体康复并同意入学的诊断证明(应注明医生姓名、联系电话);
6.非本区户籍儿童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延缓入学证明》,此证明中应准确注明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7.非本市户籍儿童还应同时提供儿童父母双方在朝阳区的暂住证、务工就业证明及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户口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等相关证明证件材料。(详见《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三、办理流程
1.材料审核。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对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要求的材料上报朝阳区义务教育入学领导小组进行复核。
2.材料复核。领导小组复核相关材料。
3.开具证明。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为复核通过的儿童开具《超龄儿童在朝阳区延缓入学证明》。
4.网上注册。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超龄儿童在朝阳区延缓入学证明》等相关材料于5月1日—31日期间(工作日时间)到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咨询接待厅办理网上注册手续。
5.登记入学。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6年6月13日—14日持相关材料到服务片指定地点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四、办理时间
2016年5月31日前(工作日时间)。
五、办理地点
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咨询接待厅(团结湖南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