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08:27作者:李天扬老师
15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日-15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于5月14日-15日持原籍户口和本市有效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在辖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并及时将报名信息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
小学招生对象为:本人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为:本人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所有中心城区内具备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于5月1日-15日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小学或初中学段,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网上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或“初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按系统要求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由各辖区教育局于5月17日-18日自行组织补报,补报信息要及时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
5月28日-30日,由各公办中小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特别提醒,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到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建籍的凭证,没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无法办理入学手续和建立学籍。
今年中小学招生入学继续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及房证一致。对于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或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达到“两个一致”的,一经查实,将由各辖区教育局依据户籍地址,结合实际情况,相对就近派送到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