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16:24作者:李一老师
2016年西安民办学校“小升初”今起开始报名,每个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有意向的家长和学生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进行报名并查看详细信息。此外,小学生毕业全面发展学习水平阶段评价,在5月30日上午9:30至10:50统一进行。
■考生限报一所学校
据了解,2016年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办法,按“小学生成长过程评价与小学毕业全面发展学习水平阶段评价相结合的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进行。招生范围原则上为,西安市户籍或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每个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具体时间为4月10日至15日。
■阶段性评价5月30日进行
小学生六年成长过程评价在5月15日前进行,按照《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记载情况,以《西安市小学生综合素养发展评价标准》赋值。小学生毕业全面发展学习水平阶段评价,在5月30日上午9:30至10:50统一进行,时间为80分钟。由各区县按照统一规定的工作步骤、程序、环节和要求有序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总值为300。其中过程性评价权重占70%;阶段性评价权重占30%。综合素质评价结论以A、B、C、D梯次等第形式呈现。阶段性评价内容注重综合发展能力评价,淡化纯知识的记忆性评价,强化应用能力的思维性评价,包涵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审美情趣、心理素养、思维方式、学习能力等方面,不得出现“奥数”内容,评价方式采用问卷形式进行。
评价结论及录取过程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实施阳光招生。各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名单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同步公布。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可就近上公办学校
1.不是每所学校都实施阶段评价
报名人数要高于招生计划120%
报名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总数120%的学校,方可实施阶段性评价程序过程;低于招生计划总数120%的学校,不再实施对小学生毕业综合素质养成阶段性评价的程序过程,招生依据《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反映的学生综合素质养成情况,实施过程性评价程序,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
2.未被录取怎么办
直接向公办学校分派学位
参与民办学校招生而未被录取者,凡符合我市入学政策条件的学生,由各区县教育局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直接向公办学校分派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