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5 09:05作者:王新老师
新华网太原4月3日电(记者王菲菲)记者从3日召开的太原市2016年小学入学工作安排会议上获悉,2016年太原市小学入学将首次试行新生信息登记,首次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联合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规范民办小学招生,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行为。
记者盘点了此次会议公布内容中,太原市小学新生家长们必知的“五件事”
一、报名前须先进行信息登记
2016年太原市继续采用“太原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办法,信息登记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30日。
太原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到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做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
二、入学政策、学区划分将于6月公示
太原市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学区对口入学办法,依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划分要相对独立,不宜出现同一幢楼房划分为两个学区的情况。对于调整范围较大的学区,还将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应在6月下旬公示入学政策、学区划分、工作程序等。
三、报名时间为7月5日—15日
太原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7月5日—10日携带《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四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原件到所属对口学区小学进行报名。
注意事项: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7月11日—15日携带《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四证”(《居住证》、家长《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或体检证明)到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
小学入学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6日下午18:00。
四、首次实行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联合审查
太原市教育局规定,各县(市、区)教育局抽调基教、监察、督导等相关部门人员与学校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等共同组成“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对各小学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五、民办小学“六个严禁”
太原市以规范民办小学的招生办法为突破口,实行民办学校依法依规、自主报名、免试入学,强化招生范围、招生简章、招生计划管理力度。
针对民办小学招生,太原市提出“六个严禁”:严禁发放虚假广告、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考试、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严禁违反规定乱收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择校费等各种费用。(完)
附:2015年太原市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