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10:24作者:才子老师
时间安排
1.4月10日前,民办初中向市中招办上报各校自主招生方案。招生学校(民办)按城区各小学毕业学生人数比例和办学水平一次性下达推荐招生计划。
2.4月13日-4月17日,各城区相关单位按程序做好推荐招生工作。
3.4月20日-4月21日,招生学校(民办)确定推荐招生预录名单。
4.4月22日-4月23日,市中招办审核推荐招生预录学生信息,审核后统一在衡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推荐招生录取学生名单。
5.4月24日,各招生学校(民办)到市中招办办理推荐招生录取学生审批手续。
6.4月25日-4月26日,被录取学生到相应学校(民办)办理录取手续。
7.6月10日前,各城区教育局组织区域内小学依据“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家庭住址及市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服务区对小学毕业生进行预分。
8.6月22日-6月26日,需就读市船山实验中学、市成章实验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办理微机派位报名手续。
9.6月30日,市中招办对微机派位报名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学籍号、毕业学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进行核定并在衡阳教育信息网上公开报名结果。
10.7月3日,全市统一进行市船山实验中学、市成章实验中学微机派位,并在衡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微机派位结果。
11.7月6日,市船山实验中学、市成章实验中学到市中招办办理微机派中的学生录取审批手续。
12.7月7日-7月8日,被派中的学生到相应民办初中办理招生录取手续。
13.7月10日-7月15日,市船山实验中学、市成章实验中学按招生计划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向市中招办上报录取学生名单。
14.7月11日,公办初中领取学生分配名单,核查学生服务区等有关信息数据。
15.7月13日—7月17日,学生持有关证件(原件)到公办招生学校核证。分配信息数据有误的学生持有关证件(原件)到市中招办审查重新调配。
16.7月21日—7月23日,公办初中到市中招办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
17.7月24日—7月25日,未实行微机派位的民办初中到市中招办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
18.7月29日—7月31日,城区初中统一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19.9月30日前,完成新生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