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6 08:53作者:王新老师
根据《海沧区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厦海教〔2015〕2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招生指南。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厦海教〔2015〕27号)可在海沧区教育网-“教育科”栏目查看。(网址:www.xmhcedu.gov.cn)。
1.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预约登记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网上预报名时间为4月16日-4月30日,家长可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的“i教育-教育积分”栏目进行预约登记。或直接登陆海沧区教育网(网址:www.xmhcedu.gov.cn),找到“I厦门惠民平台”的链接,进入进行预登记报名。
2.今年入读一年级的年龄要求是什么?
答:年满6周岁(即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3.超龄和未及龄的儿童能在我区入学吗?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适龄子女方可入学,未及龄或超龄的,或已在校取得小学一年级学籍的均不能在我区入读一年级。
4.今年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要符合基本分30分,才算是进入积分入学的门槛,请家长对照以下四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才算是有资格参加积分入学。具体为:
(1)截至2016年8月31日随迁子女父(母)近一年(中间间断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且目前在海沧区暂住。
(2)截至2016年8月31日随迁子女父(母)近一年在厦门市务工,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
(3)随迁子女父(母)最近两年(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厦门市缴交社会保险年限累计达1年(12个月,含12个月,按实际缴交的月份数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4)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的,视同符合基本条件)。
5.在海沧区购买房子,住在自己购买的房子里,没再继续办暂住证,怎么办?
答:根据今年的积分细则,在海沧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商品住房的随迁子女父(母),若因办理暂住证年限不足而达不到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可凭其本人(或配偶)在海沧购买房屋登记备案的时间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暂住时间,满足近一年连续暂住的,可视为符合暂住时间的基本条件。计算时间实际工作分和附加分时不以此方法计算得分。产权登记用途应为“住宅”,登记为“商用”或“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