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08:47作者:王华老师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3.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1.网上预报名(3月30日-4月13日)
(1)3月30日9:00为网上预报名开始时间,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点击中小学招生栏目后,按指引进入“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网上预报名是申请我区学位的前提,请家长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填报。
(2)各公办小学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地理状况和学校规模划定,具体参见《福田区2016年小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家长可登录“福田教育网”查询电子地图)。
温馨提示:请家长务必按照实际居住地段申报对应的学校,在整个学位申请期间,学校会不定期上门核实申请家庭的居住情况,一旦发现未实际居住,学校将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3)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若因报名录入的信息错漏,导致相关证件审验不合格,将无法获得所申报的学位。
(4)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在学校公告的时间内凭适龄儿童身份证(居住证)到地段小学电脑室上网预报,学校在此期间将开放电脑室,并有专人指导、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5)4月13日17: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由于所有申请入学的信息均在网上审验,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
2.志愿填报(4月14日-4月17日)
今年网上申请学位时有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应填报为居住地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不可随意选择;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选择第二和第三志愿。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教育部门将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教育部门不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3.学校初验报名信息(4月18日-4月20日)
(1)4月18日-4月20日期间,学校将公告初验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分批次进行初验工作,家长按照安排的批次及时间,带领报名儿童到已经预报名的地段小学(具体要求参照第三项:“报名材料准备”)进行初验。
温馨提示:初验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为避免过长时间的等待,请家长按通知安排到校进行材料初验。
(2)今年起,为减少纸张的使用,初验时家长不需要提供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家长仅需携带证件原件即可,各学校用高拍仪对家长提供的证件进行电子化归档。
(3)初验通过后,打印该儿童的《报名回执》(家长无需提前打印),学校与家长共同确认初始积分无误后(各项资料经职能部门审核合格后的积分为最终学位积分),分别签名、盖章确认。
(4)初验被否决的家长须在4月20日前,重新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修改申请学校,再次到所申报小学递交材料,4月20日17:00为初验结束时间,过时学校将无法再受理初验。
(5)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一律不得受理其入学申请,教育部门不予安排学位。
(6)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记录将纳入区政务诚信库。
4.材料审核和审验结果反馈(4月21日-6月2日)
教育部门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社保、住建、计生、公安、房屋租赁、规划和国土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审验。
由于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应于5月25日当天17:00前到报名学校进行修改,过时信息无法再修改。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有关部门审验。6月2日17:00审验工作全部结束.材料审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审验结果。
5.统筹学位(6月3日-6月15日)
教育部门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6.公布名单(6月16日)
6月16日上午9:00前,各小学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后录取结果。
7.新生报到(6月17日)
6月17日,新生到校注册。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儿童,将取消该校学位。
三、报名材料准备(学校只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1.深圳户籍的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实行学位房锁定的学校,要求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前,其他学校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在网上报名开始前(即2016年3月31日前)即可;
③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2.台湾籍的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3)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3.非深户籍的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深圳市居住证、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计生证明材料:2016年起,计生部门不再开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但非深圳户籍儿童入学,仍需审核计生信息,审核反馈结果共分3类,分别为:第一类符合计生政策;第二类不符合计生政策;第三类系统信息不完善。
其中第一类为审核合格,第二类和第三类为审核不合格,为尽量减少第三类情况的发生,请非深圳户籍儿童的监护人尽快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完善相关计生信息,确保信息审验合格,以免影响入学。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①父母均为非深户籍的,需提供本市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提供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或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股东);
②父母一方为外籍的,可提供驻深单位工作证明;
③父母一方为深户或港澳台籍的,免提供在深工作证明材料。
(5)居住满一年证明材料
根据市政府“1+5”文件要求,非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在深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必须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之一视为符合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社保连续缴纳满一年(附缴费清单)、办理居住证时间满一年、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间满一年(办理登记之日起到2016年3月31日)。
4.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5.港澳籍和外籍儿童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港、澳及外籍儿童,可到我区民办学校申请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