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3 08:31作者:才子老师
石景山区出台非京籍儿童入学细则,父母一方要在该区工作并缴纳社保
同一地址六年内只能入学一次
今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石景山区入学时,依然要经过“五证”审核,父母一方要在该区工作并缴纳社保。石景山区近日公布的非京籍儿童入学细则,今年该区同一房屋住址内,6年内只能有一次入学机会。
“暂住证”需3月20日前制发
近日石景山区公布了《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办法》,比往年出台时间更早,但入学要求也更严格。
根据《办法》,今年石景山区仍然要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提供“五证”。其中,“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石景山区要求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都要提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并在京缴纳社保,并且父母一方要在石景山区工作、并在石景山区缴纳社保。
在“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上,石景山区要求无论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是自有住房还是租住房屋,同一房屋地址6年内只能协调一次入学申请,如果小区配套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9年内只能协调一次入学申请,符合国家政策的二胎子女除外。
另外,租住单位公房的,单位公房必须是住宅,租住办公用房和地下室的证明无效。而按照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军产房转租证明无效。
在“在京暂住证”方面,石景山区要求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都要持有石景山区属地派出所在2016年3月20号前制发的暂住证。
5月1日起启动统一登记
《办法》显示,在证明材料审核方面,石景山区将建立各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工商分局分别审核;在京暂住证由区公安分局审核;全家户口簿由区公安分局、区教委审核;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由各街道办事处审核。
而按照北京市统一规定的时间,5月1日起,适龄儿童家长要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通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端口,提供相应信息。5月15日到5月29日,适龄儿童家长要到暂住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