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8 09:18作者:才子老师
2016年春节,武汉小学生家长张女士过得有点郁闷:孩子期末考试语文99分,数学100分,成绩在班上竟然倒数十名左右,因为班上45名学生,绝大多数考了双百分。近日武汉市教育局出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程(试行),明确规定小学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
为减轻中小学生考试负担,武汉市教育部门规定,考试内容不准超出课程标准。小学各年级每学期只能组织1次考试(考查),即期末考试(考查)或毕业考试,且原则上由学校具体操作。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考试时间均不得超过90分钟,低年级考试还应适当缩短;外语、科学可列为考查科目;其他科目以平时随堂考查为主。初中各年级每学期只能组织2次考试,即期中考试、期末考试,且原则上由学校具体操作。未经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跨校、跨区域考试。
教育部门首次将“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纳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程。
武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义务教育段学业成绩将围绕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学生的评价以激励为主。学业成绩评价实行日常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小学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也不得单纯以学生成绩评价教师,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