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2 08:19作者:王华老师
东南网12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吴林增通讯员孔庆任/文沈威/图)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财政局获悉,今年秋季学期市级补助资金911.53万元近日已拨付到位,将按四个等级给民办校发放办学经费补助。
从今秋起,财政部门提高对外来务工子女就读民办中小学的补助。今后,预计每学年市区两级财政补助金额都将超过4000万元。
补助经费市、区共同承担
据厦门市财政局教科文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厦门市共有17.5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在厦接受义务教育,且人数仍在逐年增长。
现有的公办中小学虽然已经不断扩大建设规模,最大程度地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但依然有较大缺口,需要民办中小学来承担。
为此,厦门出台了相关政策,对积极招收经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随迁子女,且按规定免除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等费用的民办学校,按外来学生人数进行补助,经费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
今年,厦门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
民办校分四级给补助
今秋起,厦门市实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分级管理。分一级、二级、三级和合格等四个等级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定级评估。
按上述四个等级分别给予小学每生每学年3200元、2800元、2500元、22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4000元、3600元、3200元、2800元的办学经费补助。
据介绍,市财政近日已将2014年秋季学期(半学年)民办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市财政补助资金911.53万元拨付到位。根据市政府《通知》,区级财政部门也将予以相应的资金配套,初步估算全学年市区两级补助资金将超过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