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15:46作者:王新老师
南昌市小学入学申请条件:
1.凡户籍在南昌市、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
3.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特殊情况:
1.对婚后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三代同住一室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中可以有一名视为与父母单独立户。
2.其他情况造成户籍与居住地(凭住房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一律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有户口(包括集体户口、挂户)确无住房的,由户口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学额情况相对就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