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1:21作者:李天扬老师
关于入学
我市小学入学政策年龄为6周岁
问:小学入学政策年龄截止日期如何确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政策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因此,学生入学政策年龄的截止日期由各省依据法律设定,全国未作统一规定。
我市的要求是,小学新生入学政策年龄为6周岁,并且只招收出生当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入学政策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违规者不予办理学籍。
如果一个小孩准备2015年上小学,但他出生于2009年9月1日,能否上呢?根据政策,2015年只招收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因此这名小孩虽然只差一天,仍然不能入学。
义务教育不鼓励留级跳级
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留级、跳级吗?
答: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等特征,所以原则上不鼓励留级、跳级。留级、跳级问题属于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是学籍异动,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留级、跳级的条件和办理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
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具备管理留级、跳级等各类学籍变动的功能。
未建学籍的非一年级生可补建
问:因特殊原因未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可以补建学籍吗?怎样操作?
答:可以补建学籍。由学生所在学校上报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再逐级报送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提交教育部进行全国学籍查重(核查是否有重复建籍情况),查重没有问题的,由所在学校为学生补建学籍。
理论上,学校均应为没有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但为防止恶意或过失重建学籍,确保学生学籍全国唯一,保护相关学生利益,维护学籍管理秩序,对非一年级学生补建学籍的,必须进行全国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