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0 11:10作者:李一老师
2018年最新北京二手房交易税费与过户费相关政策全解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增值税(原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2009年至今暂免);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1%,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2018北京最新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
2月22日,税费新政在全国(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除外)实施,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税费都可有新的优惠。对购房者来说,如果是购买144平方米的首套房或者二套房,契税比例由原来的3%降至1.5%;对出卖人来说,若果要出卖两年以上的房屋,可以免征营业税。那么,除了降低的契税和营业税,二手房过户还涉及哪些税费?这些费用该由买卖双方谁来承担呢?
1、卖方(出卖人)需要缴纳的税费种类及比例
①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额的20%。
个人所得税缴纳规定:如果同时满足家庭唯一住宅、购买时间超过5年,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纳税人在地税系统中未能查询到原值,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购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②营业税
营业税税率:交易总额的5%。
营业税缴纳规定:
(1)满两年的住宅,免征营业税;
(2)未满两年的住宅,营业税=成交价格×5%。
注:购买时间是否满2年首先看产权证,其次看契税发票,再次看票据。这三种证件按照时间最早的计算,一般地说票据早于契税发票,契税发票早于产权证。